延庆区关于工伤赔偿期限的规定
宁波江北刑事律师
2025-04-09
根据《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付费用的时限规定》,工伤赔偿的期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伤情况后,应当在一年内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超过这一时限,没有正当理由的,可能会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2.赔偿申请时限: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付费用的时限为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在特定情况下,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可能会有所延长,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的时限:用人单位知道工伤情况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报告的,不得辞退或者降低工资待遇。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时限是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具体执行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建议在遇到工伤赔偿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法律依据:《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付费用的时限规定》第五条: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伤、非工作性伤害、患职业病或者非职业性疾病、因工外出和特定情况的从业伤害的情况后一年内申请工伤保险赔付。超过一年没有申请工伤保险赔付的,不能获得除生活护理费、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等以外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获得工伤保险赔付费用的时限规定》第三条:用人单位知道劳动者发生工伤、非工作性伤害、患职业病或者非职业性疾病、因工外出和特定情况的从业伤害的情况后,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下一篇:暂无 了